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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,激发企业活力,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,更好解决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。最早正式提出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应该是在2015年,紧接着在“双百行动”中进行试点推进,众多央企、地方省属企业也都在2020年前实施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。随着2020年2月双百企业《操作指引》的正式出台,再叠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,更多的国有企业开始在子企业层面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不少地方甚至明确提出今年要全面完成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。

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通俗地来讲,就是要打破“铁交椅”、打破“大锅饭”,按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,立下军令状,明确责任制,干得好就激励,干不好就调整,实现职务能上能下、收入能增能减,强化“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导向”,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,提升企业市场化、现代化经营水平。
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有4个必须抓实抓好的重点环节:

重点环节1: 任期管理要实现规范化、常态化

重点环节2: 契约目标要突出科学性、挑战性

重点环节3: 薪酬兑现要体现强激励、硬约束

重点环节4: 岗位退出要做到更坚决、更刚性

国有企业在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过程中,一般要形成“《集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》+《子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工作方案》+《经理层成员个人岗位聘任协议》”三级文件体系,集团负责改革的顶层设计以及管控约束,子企业在集团的方针之下制定个性化的工作方案,不同经理层人员有差异化的岗位聘任协议,既保证了改革体系的顺畅又兼顾了个性与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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